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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朱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0-05-06

各镇人民政府,乾佑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严格落实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基础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陕政公开办2020〕7号)和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基础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抽查情况

    近期,县电子政务中心安排人员对全县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运行和维护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抽查,并进行动态跟踪监测。经查,截至4月26日,全县正在运行的已备案政务新媒体共22个,其中微信公众号20个、微博2个。未备案微信公众号21个、微博10个。存在多个栏目内容未及时更新、栏目无法访问、链接失效等问题的微信公众号有13个(详见附件2)。

  2. 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不重视。个别镇办和部门对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不重视,没有落实责任领导和具体管理人员,工作机制不健全。

    二是管理不规范个别单位自行开通政务新媒体未及时在县电子政务中心进行备案或者变更后重新备案,如“柞水县文化和旅游局官方”变更政务新媒体账号主体时未重新备案,“柞水安监”注销时也未重新备案。

    三是监管不到位各镇办、各部门没有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于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对单位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进行动态监管,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栏目设置不合理、部分栏目无法访问等突出问题。

        三、工作要求

    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责任各镇办、各部门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抓好任务落实,并做好二级单位、辖区村(社区)政务新媒体备案和监管工作,切实把政务新媒体建设好、利用好、管理好,使政务新媒体真正成为公开政务信息的重要窗口、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平台、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纽带。各镇办、各部门务必于5月15日前将已开通的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报县电子政务中心登记备案(已开通未备案见附件1,备案表见附件3)。

        (二)严格发布要求,及时互动回应。各镇办、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务微博、微信公众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工作,每周至少更新发布1条以上,严格执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新媒体发布信息必须确保信息来源的权威性、观点立场的客观性、统计数据的一致性,不得发布不实信息或容易引发歧义的信息。同时,要密切与公众的沟通联系,积极开展在线交流,并借助政务新媒体在重大政策出台之前和执行过程中了解公众需求倾听意见建议。

        (三)加强督促考核,确保平稳运行。要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将新媒体的发布、管理及应用作为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对在新媒体的管理使用中出现的安全、泄密事故监测时间点前2周无更新等严重问题被各级抽查通报的,将对该单位的政务公开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在全县范围通报,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联系人:徐廷元   联系电话:4321826

     

     

    附件:1.柞水县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未备案统计表.docx

        2.柞水县政务新媒体抽查检查情况统计表.docx

               3.柞水县政务新媒体注册备案表.docx


     


    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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