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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职能等概况信息

来源: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2-11-23 10:32

一、机构职能

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规格。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负责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组织起草和实施工作。

(二)负责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省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提出住房改革重大问题的建议,拟订适合市情的住房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工作。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五)负责全建筑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房屋和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拟订施工、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监理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省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做好区城市建设工程管理,指导区城市建设工程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

(七)负责指导全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工作。负责拟订城市建设、小城镇建设和村庄建设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组织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八)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工作。负责落实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的实施工作。

(九)负责防震减灾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在全的贯彻落实工作;组织拟订防震减灾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地震监测台网(站)的规划、建设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工作;负责全地震监测预报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和演练工作;负责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工作;参与制定灾后重建规划工作;指导城市防震减灾工作。

(十)承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和群团工作,保障机关正常运转;负责局党组日常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和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公文管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信访维稳、办公自动化和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政策研究、政务公开、信息宣传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工资福利、考核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电话:0914-4321405   

)财务股

负责城市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局机关劳资、医疗保险工作;负责行政许可各项规费的征收和管理;负责单位国有资产的使用和管理;负责采购物资的出入库;负责组织编制行业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汇总编制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和城市维护建设工程年度财务预决算管理;负责全县建筑企业劳保费用的统筹管理和调剂;负责劳保代办业务指导和工作经费的下拨,编报劳保费用收支预算和决算等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电话:0914-4323701    

)项目股

负责城市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策划包装、设计、立项城市建设项目的预(决)算以及城市市政项目建设的质量监督和技术指导;负责消防审核备案、验收等消防服务;负责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建立工程招投标信息网络管理系统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电话:0914-4343232    

(四)城建

负责城乡建设统计报表工作负责城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负责指导实施全县村庄、小城镇建设,历史文化名镇、重点镇申报保护并监督管理;指导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全县建设事业有关调查、统计工作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规划建设工作,指导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及保障性住房的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电话:0914-4343271    

(五)建筑业管理股

负责宣传落实建筑业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全县建筑市场治理整顿、扬尘治理及安全考评工作;负责全县建设工程项目的报建、发放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核、竣工备案负责全县房建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管;负责对质量主体方建筑企业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地勘单位、检测单位资质审查、管理;负责对建筑业、设计行业的年报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对建筑科技的改革、成果鉴定,转化及推广应用;推广新型墙体节能材料;负责进行定额测算、发布价格信息及调价系数,监督新定额的使用及执行;负责全县建筑业科技培训及建筑、监理资质、资格的注册登记、统计、年报工作;配合协调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清理;负责工程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负责进行定额测算,监督新定额的使用及执行负责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负责人防法律、法规和人防政策的贯彻、执行、监督、检查、宣传,拟定防空发展规划,负责人防工程行政审批,办理人防工程易地建设的申请许可以及易地建设费征缴等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信用信息制度的组织实施,按照职责分工组织维护信用信息平台,发布本行政区域内丙、丁级资质单位的信用评价结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电话:0914-4323973

三、局属单位

柞水县房产管理中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保障性住房的政策规定;承担全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申报受理;承担全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的具体督促工作;承担城区申请保障性住房对象的受理、初审、轮候、配租配售分配方案的申报和实施工作;承担城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的年度复核及退出的实施工作;承担城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发放工作;承担城区保障性住房和保障对象的档案管理工作承担城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维护管理和租金收缴工作等;承担房地产交易市场监督;办理房地产交易网签登记等工作

电话:0914-4327341

(二)柞水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对全县建筑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及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市场行为实施监督,并对所属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电话:0914-4321753

(三)柞水县建筑节能发展中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墙改与建筑节能的方针、政策;负责新型墙体材料专项用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大力发展节能、节地、保温、隔热的新型墙体材料;做好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及淘汰落后产品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电话:0914-4325756

(四)柞水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加挂老旧小区改造办公室。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组织实施本级行政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辖区内棚户区改造规划编制及项目申报工作;负责辖区内棚户区改造项目管理;负责辖区内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审查、管理;负责信访受理和接待等工作。

电话:0914-4328985

(五)柞水县建筑工程消防技术服务中心。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抽查工作的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对超规范设计方案和易燃易爆等场所的设计评审、竣工验收提供技术服务和支撑;承办消防技术专家库的管理工作;承办对全建设工程消防从业人员和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承办建设工程消防信息化建设工作。

电话:0914-4325716

(六)柞水县建筑勘察设计室按国家规范负责房屋建筑勘测设计。

电话:0914-4321982

四、单位概况

1.主要负责人:黄国政

2.办公地点:柞水县乾佑街临河路33号

3.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4.联系电话:0914-4321405

 

文稿编辑: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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