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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交通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01-12 16:4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柞水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发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311日到202312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我局通过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2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其中,规范性文件类3条、为民办实事2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5条,以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2条,页面访问量达4000余次,超额完成全年报送任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通过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2;通过公众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交通项目信息类19条,公示栏公开信息18条,宣传报道稿件42篇;本年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0件、现行有效0件,处理决定行政许可0件,行政处罚20件、罚款5.8万元;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汇集和上传工作,对本局的政府信息进行维护和更新;按照流程接受社会公众的申请,根据所申请政府信息的内容及类别,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好答复工作;根据需要,做好各类公开信息的统计、归档和总结工作;完成上级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和领导交办的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管理要求,明确政府信息的发布流程、时效以及对于应急事项、舆情事件、问题曝光、典型案例等重大题材发布的具体要求,结合“三微一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实事交通运输情况的知悉率,深入宣传报道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情况。截止202312月底,我局发布宣传报道42篇;12345处理便民热线综合服务272件,及时接收率100%,满意率100%,办结率100%

(五)监督保障情况。为切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曾斌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樊云和各业务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局办公室兼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落实等工作。针对交通建设、管理、执法、服务工作实际,按业务区分,明确了各业务处室及各个工作岗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形成完善的责任体系,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按照规定的范围,收集相应的信息公示资料,严格按照“三审三校”程序报送县政府办对口股室审核,全面及时地公开发布和更新政务信息,并在政府网站对外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在推行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各部门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但也还存在:一是部分部门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二是信息公开力度与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一是注重单位内部公开工作,主动接受干部职工监督;二是继续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加强与媒体沟通联系,跟踪研究分析交通热点、焦点新闻舆论动向,将交通的发展状况和成就积极向社会公众公开;三是加强行风政风监督工作,深入街道、社区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进行研究并加以解决,努力提升交通行业的社会形象;四是切实做好为民服务工作,切实做好为城乡群众办实事工作,努力实现以优良作风感染群众,以热情服务方便群众,以文明执法取信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柞水县交通运输局      

                                            20231226   

文稿编辑: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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